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一、单位概况
1.单位职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区人民法院管辖和依照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区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6)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9)承办其他应由盐田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单位编制情况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编制总数9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86名,工勤雇员编制9名。
二、 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主要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增强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继续领潮争先,深化改革,强化公开,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司法品质,大力建设精品法院,为我区建设“美好城区”、“法治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坚守公平正义的生命线,严格依法办案,改进和加强审判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导向作用,坚持公正司法,秉公裁判,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勇于领潮争先,继续在深化改革方面破难题探新路,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依法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改革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四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便民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努力让司法更加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参与诉讼;五是坚持严要求严管理,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警队伍。
三、2015年部门经费预算
2015年预算收入总规模为4225.07万元,支出总规模为4225.07万元。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