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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106.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不编入年度部门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9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O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6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23万元,与上年同期一致。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接待预算数零增长。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