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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2014年盐田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4-29 10:28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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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9

一、单位概况

1.单位职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区人民法院管辖和依照审判法律规定,应当由区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6)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9)承办其他应由盐田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单位编制情况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编制总数95名。

二、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主要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我院建设精品法院的工作目标,充分履行司法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品质,为我区“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和城区法治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核心职能作用,依法办理好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等各类案件,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与和谐;二是大力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聘用人员制度改革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廉洁、公正与高效;三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自媒体平台的建设,切实增强司法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和加强司法作风,确保干警的宗旨意识、为民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司法作风有明显提升,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三、2014年部门经费预算

2014年预算收入总规模为3768.11万元,支出总规模为3768.11万元。详见附表。

1. 表一: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2. 表二: 2014年预算支出表

3. 表三: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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