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盐田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盐田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210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盐田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盐田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担任我区人民陪审员的资格。
受理部门: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
邮寄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617A(盐田区司法局司法事务科)
联系电话:0755-227441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盐田区司法局
盐田区人民法院
盐田公安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