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公告
27
2026-08

(2026)粤0308刑更2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8-27 16:45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字体:
2027-08-27

(2026)粤0308刑更2号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公示

  罪犯胡伟雄,男,汉族,1973年12月28日出生,初中文化,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胡伟雄因故意伤害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生效后,胡伟雄以其患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黄嘉茵,电话:0755-22741370)。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