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将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邱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226021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盐田法院执行局
附表1:
序号 | 执行案号 | 执行主体 | 领款人员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依据 |
1 | (2025)粤0308执2068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被执行人:深圳市锦易宏贸易有限公司、陈锦烘、方敏华 | 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2 | (2025)粤0308执2068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被执行人:深圳市锦易宏贸易有限公司、陈锦烘、方敏华 | 陈锦烘 | 315000.00 | 保留唯一住房基本租金款项 |
3 | (2025)粤0308执2067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被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区椽清体育用品商行、林旭全、方晓玲 | 林旭全 | 222600.00 | 保留唯一住房基本租金款项 |
4 | (2025)粤0308执2330号 |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执行人:郭志宝 | 郭志宝 | 264000.00 | 保留唯一住房基本租金款项 |
5 | (2025)粤0308执2330号 |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执行人:郭志宝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