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将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755-22373714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盐田法院执行局
附表1:
序号 | 执行案号 | 执行主体 | 领款人员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依据 |
1 | (2025)粤0308执1662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执行人:陈丽纹、黄武全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 2 | (2026)粤0308执832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坪山支行;被执行人:刘作杰、刘荣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 3 | (2026)粤0308执845号 |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执行人:康志杰、吴淑恩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 4 | (2026)粤0308执1154号 | 申请保全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被保全人:饶正文,蔡怡芬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 5 | (2026)粤0308执728号 | 申请保全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被保全人:罗颖梅,张思权 | 深圳市一拍法服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 6 | (2026)粤0308执850号 | 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被执行人:李宛庭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
| 7 | (2026)粤0308执1156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被执行人:李西朝、深圳市盐田区丰泰堂书画院 | 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 | 拍卖辅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