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将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田智涵,联系电话:0755-22373874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盐田法院执行局
附表1:
序号 | 执行案号 | 执行主体 | 案外人(含被执行人) | 拟发放金额(元) | 发放依据 |
1 | (2025)粤0308执1365号 | 马文兴 | 邱思敏、陈会、罗江华、聂锦兰、黄科壬、郭起飞 | 8084.23 | 退赔被害人 |
2 | (2025)粤0308执2145号 | 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澜支行;罗广凤 | 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544.56 | 申请执行人系大型金融机构,其为规避风险,下属支行不具有用于收款的账户,统一由总行收取。 |
3 | (2026)粤0308执80号 | 刘晓勇 | 张文通 | 16072.79 | 退赔被害人 |
4 | (2026)粤0308执107号 | 厦门市伟杰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先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伟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1991 | 申请执行人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变更姓名,旧名称账户已全部更换 |
5 | (2025)粤0308执恢105号 |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旺富东海酒楼有限公司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 1000 | 2026年4月24日医疗保障活动相关费用 |
6 | (2025)粤0308执1366号 | 李彪 | 刘明信 | 1574.83 | 退赔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