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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01-29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0308执417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小超与被执行人田梓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80000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张小超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田梓峰的财产线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控的财产线索且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55-22729874、25226021
联系人:章法官、邱助理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