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公告
02
2025-12

关于责令被执行人自行报告违反限高令情况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2-02 17:06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字体:
2026-12-02

  为加大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措施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本院将于近期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进行高消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有关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责令以下被执行人(详见附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执行局就自身违反限高令(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高铁、旅游度假、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等)违规行为主动进行报告,并作出说明。

  二、被执行人主动到案并全面履行义务的,本院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履行完毕的,可依法解除限高失信措施。

  三、确有正当理由未实际到院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执行局书面说明情况,逾期未报告或进行虚假报告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

  四、对于多次违反限高令且拒不配合调查,情节严重的,本院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拒执罪。

  五、在本通告发布后,社会公众可对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的行为及财产线索进行举报,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附表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xls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