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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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5日,共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将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二O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联系人:张勤美、刘吉明 0755-25743612、25228362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香径东街8号盐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附表1: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案外人 |
拟发放金额 |
发放依据 |
1 |
(2024)粤0308执1175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马浩、成琪、深圳市策壹科技有限公司 |
徐平 |
98447.05元 |
买受人垫付的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