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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8-21 17:35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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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2):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本院将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

二〇二四年月二十 

联系人:罗法官、谢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363493、22377989

联系地址:深圳市盐田区香径东街8号盐田法院执行局

附表1:

本次可供分配款项为429543.8元,截止2024年2月22日债权本息总额合计为1048571.26元。

备注:案件的分配款项包含该案应追缴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由执行法院依法扣缴。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债权金额(元)

债权比例(%)

分配总金额(元)

执行费(元)

实际分配金额(元)

1

(2022)粤0308执985号

深圳市兴宝物流有限公司

559582.55

53.37%

229247.53

3338.71

225908.82

2

(2022)粤0308执1486号

刘艳丽

468988.71

44.73%

192134.94

2782.02

189352.92

3

(2022)粤0308执1515号

梅昌新

20000

1.90%

8161.33

50

8111.33

附表2

本次可供分配款项共计为55639.91元,其中被执行人税小芳可供分配款项为27819.95元,被执行人丁奇刚可供分配款项为27819.96元,被执行人丁奇刚截止2023年11月22日债权本息总额合计为6984943.25元。

备注:案件的分配款项包含该案应追缴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由执行法院依法扣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债权数额已减去拍卖房产优先清偿款项。

被执行人

序号

案号

申请人

债权金额(元)

债权比例(%)

分配总金额(元)

执行费(元)

实际分配金额(元)

丁奇刚

1

(2023)粤0308执恢8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442130.98

6.33%

1760.94

50

1710.94

2

(2020)粤0307执23048号

林庆潭

3448847.08

49.38%

13736.23

106.04

13630.19

3

(2021)粤0308执1124号

何新华

379507.19

5.43%

1511.52

50

1461.52

4

(2023)粤1521执保506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714458

38.86%

10811.27

62.17

10749.10

税小芳

1

(2023)粤0308执恢8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442130.98

100%

27819.95

317.3

275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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