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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罪犯张彧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20 17:25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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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2023)粤0308刑更7号

,女,汉族,1983年4月1日出生,研究生文化,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11月20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逮捕,2020年8月14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5月23日被监视居住。

本院于2022年12月2日作出(2021)粤0308刑初51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张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刑终60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张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组织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征求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意见。现已审查终结。

罪犯张提出,2023年2月4日其在深圳远东妇产医院诞下一名女婴,现处于哺乳期,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保证婴儿母乳喂养及健康成长,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查,罪犯张确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款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张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社区矫正执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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