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罪犯史语橙,女,汉族,1999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5303**********0085,高中文化,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南兴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史语橙因诈骗罪一审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史语橙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史语橙以其确诊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5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段晖,电话:0755-25220476)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