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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8刑更3号
罪犯张艺,女,汉族,1987年10月15日出生,住址及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2年7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9月15日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9月20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2年9月21日作出(2022)粤0308刑初127号刑事判决书,对张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张艺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深中法技鉴字第549号《组织诊断审查意见书》显示,罪犯张艺为怀孕妇女,不宜收监执行,故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张艺暂予监外执行。
特此公示。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