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审结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判文书(详见附表)。因已穷尽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七日
附表
序号 | 案号 | 申请 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裁定书内容 |
1 | (2025)粤0308行审338号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深圳市辉达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准予强制执行深社保(宝)稽偿[2024]D0223001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 |
2 | (2025)粤0308行审790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深圳市小鹿美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准予强制执行深交罚决第[2023]ZD12940号《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3 | (2025)粤0308行审2065号 |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 深圳市龙悦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准予强制执行福住建资决〔2023〕27号《限期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深光)应急罚当〔2024〕42 号《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