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审结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判文书(详见附表)。因已穷尽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表:
序号 | 案号 | 申请 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裁定书内容 |
1 | (2025)粤0308行审2086号 |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刘会兴 | 准予强制执行深坪住建租〔2024〕001号《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书》 |
2 | (2025)粤0308行审7386号 | 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姚元华 | 准予强制执行深坪住建租决字第〔2024〕003号《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