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审结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判文书(详见附表)。因已穷尽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附表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裁定书内容 |
1 | (2025)粤0308行审9260号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准予强制执行深公积金责限〔2024〕03-6417 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 |
2 | (2025)粤0308行审9261号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深圳市通富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准予强制执行深公积金责限〔2024〕01-11459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