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08行审7号
吕鹏程: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对你作出的深坪住建租〔2023〕003号《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书》,本院已裁定准予执行。因已穷尽其他方式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308行审7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