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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308行审3175号等三案
本院在审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详见附表),因已穷尽其他方式仍无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案件附表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案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