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8行审4681号等5案
本院在审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详见附表),因无法采用直接、留置、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表: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1 | (2024)粤0308行审4681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刘远彬 |
2 | (2024)粤0308行审4682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天津万聚诚客运有限公司 |
3 | (2024)粤0308行审4764号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深圳迈格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4 | (2025)粤0308行审2号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顿号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5 | (2025)粤0308行审181号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常运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