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8行审4500号等6案
本院在审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详见附表),因无法采用直接、留置、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
序号 | 案号 | 申请执行人 | 被执行人 |
1 | (2024)粤0308行审4500号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李双、王育谜、刘俊杰、张阳阳、王文景、张梦姣、周义朋、刘春桂、周天翼、王洪、李怀宝、刘琴琴、李顺田、谢勇、韦方荡、盛绍飞 |
2 | (2024)粤0308行审4540号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罗宏皇、张欢如、梁峰安、吴文德、陈古、陈桂恒、傅梦怡、蔡成文、黄金成、程长河、鲍荣英、王向英、唐思敏、欧佳丽、邹明媛、徐接彩、席亚荣、叶旺、王绍跃 |
3 | (2024)粤0308行审4548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陶武 |
4 | (2024)粤0308行审4615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黄建华 |
5 | (2024)粤0308行审4616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张良杰 |
6 | (2024)粤0308行审4618号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杨土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