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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8行初2822号
深圳市名匠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昌海不服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工商行政登记行为一案,因你方与本案审理有利害关系,本院依法追加你方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22)粤0308行初282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郑昌海的起诉。因你方下落不明,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前述行政裁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前述行政裁定书,逾期不来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