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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2022)粤0308行初2353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0-13 16:55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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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8行初2353号

深圳市依芝湘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慧艳诉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一案,因你方与本案审理有利害关系,故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因本院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2年11月30日14点30分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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