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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2022)粤0308民初1919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1-02 15:54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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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8民初1919号

衡阳市中环贸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VuittonMalletier)与被告王明、衡阳市中环贸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佳骏报关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8民初191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就出口腰带商品侵犯原告第241029号“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80万元;2、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就出口手提包商品侵犯原告第24101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80万元;3、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就出口毛衫、鞋、童装以及围巾等服装商品侵犯原告第24101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共同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40万元;(以上第1-3项合计人民币200万元)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上述第1至3项诉讼请求的财产给付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决定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由审判员杨琨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文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3年01月17日09时30分在盐田法院本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法院联系人:温晓兰

电话:0755-8262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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