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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8民初1274号
杨拓:
原告徐发明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尹喜新、杨拓、李盈富、珠海市合利物流有限公司、湖南合利物流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深圳市海天信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8民初127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八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190364.02元(已扣除被告垫付的医疗费)。二、本案诉讼费由八被告共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08月19日09时30分在盐田法院本部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法院联系人: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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