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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

(2022)粤0308行初912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6-22 17:50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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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2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8行初912

毛玉峰:

本院受理原告贾杰诉被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工商登记一案,因你方与本案审理有利害关系,故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因本院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28111430分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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