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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盐田法院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再深化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0-30 12:53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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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0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盐田法院成立深化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总结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经验基础上, 出台《关于深化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工作方案》,再推有力举措,促进改革再深入,努力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提供盐田方案

一、建立“诉前调解+甄别分流”机制。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积极与行政机关签署备忘录,行政机关定期派驻工作人员到法院法院参与调解。在立案庭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1+1+1+N调解速裁团队,对适宜调解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不适宜调解及调解不成案件提出繁简分流意见;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做好固定无争议事实、案件要素采集及完成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

二、优化流程提升案件流转效率。出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规程,设置自助立案区,引入诉讼风险评估系统、智能导诉机、自助缴费机等智能诉讼服务终端,完善网上立案、缴退费、开庭、送达等服务,加快案件网上流转。将行政案件排期送达工作集约至立案庭办理,集中排期,统一送达标准,缩短案件庭前准备周期。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实现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和法智云端网上行政诉讼服务中心直接送达法律文书和推送案件信息。

三、建立健全简案快审机制。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对住房公积金、交警处罚等审理经验较为丰富的案件类型,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断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建立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并重的审理模式,庭前充分做好固定诉辩意见、交换证据等准备工作,庭审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对简单行政案件探索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方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案件原则上当庭宣判,同时不断扩大简式文书适用案件范围。

四、加强类案标准化、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完善示范裁判机制,对涉及群体性诉讼的类型案件,可由专业审判团队先行示范裁判后,由速裁法官参照处理同类案件。组建专业团队集中审理非诉案件,统一审查标准和规范审查流程,制作准予执行、不准予执行、驳回执行申请、准予撤诉等格式文书样本,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查效率。通过发布非诉案件审查报告及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对非诉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全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及本院精品案例培育等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积极作用,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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