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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阶段成效,在司法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盐田法院针对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缴费渠道不畅等问题,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罚款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立案前协调程序中推出缴纳罚款“二维码”新举措,采用扫码快捷支付方式方便行政相对人缴纳罚款,促使此类案件从源头上更好更快化解。
日前,深圳市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在道路货物运输过程中实施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经催告仍未履行法定缴款义务,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遂申请强制执行。本院调解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对上述案件开展立案前协调工作,经初步审查,涉案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经过释法明理,涉案公司同意缴纳罚款。特邀调解员随即告知其与处罚决定书对应的缴款二维码,由该公司扫码缴款,全程仅花费6分钟。
盐田法院“立案前协调+扫码缴罚款”的诉源治理便民新举措,使原本需要经过行政非诉审查及强制执行两个案件长达数月才能执行到位的交通罚款类行政处罚决定,缩短至数日乃至数小时即可执行完毕。自2021年3月中旬采用上述新举措以来,盐田法院共筛选适宜调解的交通罚款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92宗,已成功化解117宗,调解成功率达60.9%,实现“调一减二”,即立案前化解1宗非诉案件、减少1宗非诉案件和1宗执行案件,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