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改革 > 改革动态
30
2021-10

聚焦源头治理 积极主动作为 盐田法院“3+3”模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0-30 12:45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字体:
2022-10-30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聚焦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发挥司法引领职能主动作为,通过3项机制+3个平台模式,实现维护劳动合法权益、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三赢局面。2020年,盐田法院平均调解周期仅25天,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减少25.9%,呈低位运行的良好态势,所在辖区202012月被评为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一、完善三项机制凝聚纠纷化解合力

一是与劳动仲裁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与盐田区劳动仲裁院协调建立裁审衔接四同步快速反应机制:仲裁立案与财产保全同步进行、案件当事人资料同步收集、委托代理授权同步确认、案件主要信息同步共享,快速联动对群体性劳资纠纷进行风险研判、前端处置。自2020年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来,快速办理仲裁保全案件5件,及时冻结有转移财产风险的被申请人财产,协助执行部门为140名劳动者追回欠薪 319.4万元。

二是与工会部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2018年,与盐田区总工会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阶段性或突发性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实现信息共享、纠纷共调。优化会商工作流程,明确区工会在调解工作上的职能分工,加强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保障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依法合规开展,逐步完善辖区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服务体系深层次建设。

三是与调解组织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相继出台盐田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规定》《委托调解工作细则》《特邀调解工作规程》等工作制度,对包括劳动争议在内的诉调对接工作加以规范,结合劳动争议纠纷的要素形式、一裁两审特点、群体心理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调解流程指引,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二、搭建三个平台畅通纠纷化解渠道

一是搭建纠纷预防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法院与市区两级劳动争议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主动通报工作部署、法规文件、问题建议等。加大劳动争议普法宣传力度,编印刊物27本,开展普法宣传35次,与行政机关、辖区企业开展座谈交流16次,解答常见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引导辖区企业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是搭建纠纷化解多方联动平台。与盐田区总工会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由盐田区总工会派驻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同时与盐田区司法局、市律协等单位或组织签署合作备忘录,由其派专人进驻法院相应工作室联合办公,对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相关政府部门提前介入同时进行,快速形成多方处理合力。

三是搭建解纷提速线上调解平台。出台《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工作指引》,为劳动争议纠纷化解设线上调解场所,依托深圳移动微法院融平台在线调解平台,借助远程调解”“线上阅卷等诉前调解工作新模式,让调解员不必囿于法院调解室,实现移动调解、远程调解,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参与调解的意愿和便利。2020年以来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90%以上在线完成。

三、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多元调解效能

一是充实外部多元调解力量。聘请包括了解劳动争议纠纷特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人民陪审员在内的53名各界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另外还邀请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等12家调解组织加入特邀调解队伍,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劳动纠纷,有针对性地委派该行业内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调解员进行调解,有效提升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水平。

二是强化指导调解专门审判力量。由具有丰富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在立案庭担任调解法官,建立由调解法官、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1+1+1+N调解速裁团队,专门负责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对事实清楚、虽调解不成但争议不大的等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选取部分案件由调解速裁团队径行开庭裁判,对潜在纠纷进行指引,有效化解矛盾。为保障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顺利运行,完善诉讼与劳动争议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更为便捷、灵活、高效的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模式。

三是健全规范调解管理制度。推行集中培训、实务演练、个案指导的三步走调解指导策略,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特邀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纠纷调处能力,提高调解工作公信力。加大调解技能培训力度,使调解员逐步掌握运用沟通技巧、分析心理活动、驾驭现场气氛、缩小分歧隔阂的工作方法。2020年以来开展培训11次,参训调解员156人次。定期通报调解工作情况,对调解工作成绩显著的调解员予以表彰,增强调解员从事诉前调解工作的荣誉感。每季度定期清理履职不到位的休眠调解员2020年以来共清理休眠调解员15人,占调解员队伍总数的28.3%。同时对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向邀请、主动自荐、协同自治等途径,及时充实包括高校学者、行业专家、退休法律工作者在内的调解员队伍。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