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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结合六年来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工作实际,盐田法院率先探索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诉源治理及纠纷实质性化解新机制,实行“双管齐下、标本兼治”工作模式。2021年1月至5月,盐田法院在审查立案阶段共筛选1121宗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进行诉前化解,化解纠纷684件,成功率达61%。通过“调一减二”(即立案前化解1宗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减少1宗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和1宗执行案件)显著减缓案件增长,同时针对行政非诉审查纠纷产生的原因多措并举推进“堵源截流”,3月份以来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数量同比减少26%,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提升府院联动质量效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是畅通被处罚人自愿缴款渠道。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举行联席会议,就行政处罚行为共同议定标准化行政文书及流程,解决有履行意愿的被处罚人缴费渠道不畅的问题。二是完善信息反馈通报机制。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审理情况作为《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行政审判资讯参考》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向行政机关通报审判态势。及时总结分析被高频执行的被执行人所涉纠纷成因,通过座谈交流、情况反映、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从根源上实现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减量止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开展专项“五进”活动。到行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专题普法及座谈活动,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同时,调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群体履行其法律义务的内在动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探索非诉审查案件调解机制,打造“枫桥经验”盐田样本
一是整合充实调解力量。盐田法院借助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换届选聘契机,采取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吸纳行政机关、律师队伍、调解组织等各方专业调解力量,构建由行政审判法官专业指导、法官助理协作、调解员协调化解的“1+1+N”型专业行政调解团队,充实诉前调解力量。二是提升调解团队纠纷调处能力。结合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属性,从纠纷类型、争议焦点、判例解析等方面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专题辅导,增强立案前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协调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推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过滤机制。设置纠纷化解立案前筛查程序,把适宜化解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挑选”出来,纳入行政纠纷化解范围。针对案件数量较多、法律关系简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交通罚款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重点施治、“对症下药”,提升诉前调解工作质效。2021年1月至5月,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类案件涉及的532名员工补缴了733.6万元住房公积金。四是落实配套制度保障。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置行政纠纷化解专区,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协调化解工作纳入诉前补贴范围,多措并举激发调解员参与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立案前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优化办案系统功能,“一网通调”提质升级
一是打通数据平台,构建纠纷化解“智慧大脑”。立足全省“智慧法院”试点单位的优势,在多元解纷“融平台”增设行政非诉案件调解功能,并与全国首个网上行政诉讼服务中心“法智云端”平台实现对接,充分利用既有诉前调解社会资源,实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高效调解。二是优化智慧服务,实现规范化管理。设立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室,配置多方在线视频调解系统,实现包括身份验证、纠纷调解、协议生成、签字确认等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有效利用“法智云端”“融平台”的关键要素校验、案件到期预警等辅助功能,严格把控重要流程节点,促进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智能化。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推出“码”上缴款新举措。主动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在交通罚款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立案前化解工作中推出“码”上缴款新举措,被处罚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实现快捷缴款。2021年1月至5月,141宗交通罚款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通过“码”上缴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