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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与盐田法院联合举办深圳市部分涉
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调整暨
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
新闻发布会
2021年7月28日,深圳市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调整暨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新闻发布会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召开。会议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盐田区人民法院联合主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新江,盐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健权,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三级人大代表,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两级法院行政法官及媒体记者等5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深圳中院傅新江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深圳市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改革相关情况。此项改革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自2021年8月1日起,原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市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上述案件所产生的执行案件,由各相应基层法院受理。此项改革的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效应,推进行政诉讼体制改革。二是有利于便利当事人诉讼,推动基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有利于优化行政案件审级,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
随后,傅新江副院长发布了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傅新江副院长介绍,在案件审理情况方面,202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274宗,同比增长6.1%,创历史新高,但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897宗,亦创历史新高,但未结案件压力仍大。行政审判质效整体良好,发改率长期处于低位;诉源治理成效初显,重点涉诉行政领域变化明显;行政执法活动总体规范,行政机关败诉率保持低位;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加强,行政案件撤诉率小幅上升;行政执法力度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持续增长。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增多,共计出庭595人次,涉及案件954宗,出庭比例为23.9%。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方面,根据中央综合授权清单的要求率先探索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改革;积极探索部分涉外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权改革;协助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改革。在审判职能延伸方面,深圳两级法院加强法治宣传,举办“城市更新与法治保障”的行政法治深圳论坛及“行政审判云讲堂”;出具立法建议和司法建议;积极推进政府法治考评体系的完善。
最后,盐田法院林健权副院长发布2020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既有涉及不动产登记、强拆赔偿、广告宣传违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案例,也有涉及普通市民举报投诉监管履职问题和曾引发广泛社会关注发布虐童视频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十大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助于充分发挥规范行政执法和引导社会公众行为的示范指引作用,有益于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助力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