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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扣中央“向海图强”战略要求,立足于服务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大局,围绕海洋经济、科技、生态、治理等维度,系统谋划司法服务举措,为加快打造“海上新广东”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意见》共18条,包括营造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化环境、护航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服务构筑粤港澳海洋经济合作圈、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等方面内容,致力于为海洋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司法服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广东海洋产业发展优势和重点领域,加强对新政策、新业态、新类型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海洋经济领域司法需求。
《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一系列举措,精准护航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升级发展,实现从海洋牧场到新能源的司法全链条覆盖。准确认定各类深远海智能养殖平台性质,创新生鲜水产品纠纷柔性化解机制,规范水产品网络交易秩序。强化光伏设备、锂离子动力电池等出海司法保障,制定跨境电商物流纠纷裁判指引,推广示范合同促进行业自治。建立海洋新能源案件专项管理机制,及时出台司法规范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为全省海洋新能源规模化发展提供司法智库支持。提出在粤港澳跨境游新业态发展、海事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海事纠纷多元化解、高层次海事司法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区际合作,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