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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破融合的工作部署,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优化执破融合机制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进一步打通执行与破产的程序壁垒,着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执破融合新格局。
据悉,自去年以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率先试点组建包含执行法官和破产法官混编的“执破融合团队”,探索快速破产机制,在6个月内实现15家危困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并完成破产清算,成功带动1352件关联执行案件顺利出清,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本次《工作指引》全面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包含成立执破融合专门团队、明确执转破案件甄别标准、建立案件移送会商机制、细化执行措施延续时间、完善协助管理人制度、规范信用修复程序及条件、探索在引入第三方资源助力财产处置变现、加强数字改革赋能等主要机制内容,旨在有效破解当前上海法院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制约,进一步提升执破衔接效率,推动执行和破产两个程序在措施资源、信息资源和财产处置资源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
据了解,上海法院将以《工作指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执破融合效能提升,充分发挥执转破程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挽救有重整希望的濒危企业,同时及时淘汰落后产能,出清无生命力的企业,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