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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打好繁简分流组合拳 筑牢监督管理防火墙系统集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7-23 15:12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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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改革案例第159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打好繁简分流组合拳  

筑牢监督管理防火墙系统集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契机,完善分案制度、加强团队建设、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司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司法审判权更加公正、高效运行。2020年1—10月,该院结案33078件,结案率106.61%,未结案同比下降44.97%;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0.15%,自动履行率49.04%,同比上升9.91%。

  一、完善案件分配机制,实现繁简分流与随机分案有机结合

  一是突出“诉前分流”,实行调解过滤。出台《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操作流程》,明确“诉前调解”案件范围及操作流程规范,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过滤简案。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由人民法庭、专业审判、速裁团队、特邀调解组织进行分类引流,并在每一类审判组织内随机分案,做到案件快慢分道、精细分流。2020年1—10月,该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过滤简案5712件,占民商事一审结案数的33.35%。

  二是突出“繁简分流”,实现简案速裁。以每个团队年结案数不低于1200件,当庭宣判率不低于80%为目标,对经“诉前调解”程序过滤后的其他案件,选择案情相对简单、争议较小的金融借款、机动车交通事故、适用小额程序的几类纠纷在速裁团队内随机分案,完成简案过滤的“二次分流”。2020年1—10月,该院通过该方式二次过滤简案7269件,当庭宣判率91.03%,小额程序平均审理天数5.93天,简易程序平均审理天数12.77天。

  三是突出“专业分流”,确保繁案精审。组建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公司类纠纷等多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按照团队专业化类型,设定年收类型化案件量不低于40%的标准,随机审理二次分流后的繁案。案件通过三次分流,结合随机分案制度,既可兼顾法官办案个性需求、司法水平、案件消化能力,又可有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切实实现分案改革的终极目标。

  二、科学组建团队,实现人员合理配置与扁平管理有机结合

  一是突出“以强带弱”,建立“领军人才”培养制度。针对独任法官随机分案、全科办案、部分领域不熟等情况,出台《关于培养专业审判领军人才的意见》。通过个人自荐、组织遴选和业绩考核相结合,从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中聘任首批6个领域12名专业审判领军人才,编写《新手办案一本通》,利用周二“夜学”组织“夜训”5期,为全院法官提供鲜活、操作性强的办案指引,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

  二是突出“以老带新”,构建“多元化”审判团队模式。按照“1+2+2”模式,即由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简案速裁团队。由资深的、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法官带领和指导法官助理处理各类诉前调程序中的案件,满足助理“初学阶段”的多样化案件需求。按照“1+1+2”模式,即由1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1名新晋员额法官、2名书记员组成繁案专业审判团队,通过“传帮带”作用满足新进员额“进阶阶段”的案件专业化需求。目前,该院已组建4个简案速裁团队和12个繁案专业审判团队,分别审理繁简分流前后的案件。

  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加强院庭长长效办案机制。以带头“办难案+带新人”为出发点,按照“1+1+1+1”模式,即1名院庭长+1名新晋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模式,组建院庭长办案团队。出台《院庭长办案规定》,要求院庭长在分管相应的繁案专业审判团队的同时,带头承办疑难案件,确定办理案件比例,并将办案绩效纳入对其工作的考评和监督范围。同时,常态化开展院庭长示范庭审观摩活动,要求员额法官全部参加,“拷贝”有益经验,力求通过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带动整体庭审质量的提升。今年以来,已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三期6场。

  三、加强风险防控,实现节点管理与在线监管有机结合

  一是突出“制度约束”,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出台《关于加强案件审限及时间节点管理的若干规定》,设定调解、案件排期开庭、两次及多次开庭时限,防止“久调不决、久拖不判”。审限提前一个月预警,每月定期发送。要求院庭长严格控制审批手续,防止通过程序转换借用审限现象发生。推行案件质量“红黄卡”制度,成立由审委会委员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检查中首次发现的一般问题,采取信函的形式直接向案件承办人发送“黄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是多次发生的一般问题发送“红卡”,并在全院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今年已发黄卡23次,发红卡4次,约谈审限较长法官3人。

  二是突出“节点管理”,重点加强执行监督。建立全面规范、可供监管的执行治理体系,出台《执行案件节点管理及应达标准规定》,将执行程序划分为启动查控、繁简分流、强制实施、终本管理四个阶段,明确四阶段中必选动作及完成时限。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查错监督,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在执行规范性上有明显提升。

  三是突出“全程留痕”,持续推进在线监督。全面加大线上办案力度,证据材料尽可能线上交换,做到线上案件办理的全程留痕、实时可查、有效监督。今年以来,使用“移动微法院”处理案件22263件、送达文书43670件、约谈执行终本案件3781件。

来源:《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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