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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法院深入贯彻《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瞄准法治先行示范,立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坚持“诉源、诉前、诉中、判后”全周期解纷、全链条发力,逐步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模式。
一是以“诉调对接”为支撑,打造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建立法官+助理调解、执法员调解、律师调解、专家调解四支专业队伍。部署互联网调解系统、上线移动微法院和“融”平台,实现调解全时空。
二是完善配套机制,充实调解力量。在盐田区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设置诉讼服务站,选聘53名社会各界精英作为特邀调解员、12家社会调解组织作为特邀调解组织。
三是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探索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与我市各区(新区)司法行政部门签署《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备忘录》。
四是以“实质化解”为目标,补强诉中判后环节拧紧调解全链条。坚持诉中调解不松劲,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全程调解”理念。尤其是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坚持释法答疑严要求,将判后释法纳入日常审判管理范畴,要求全程需释法,判后必答疑;坚持判后调解再发力,积极开展判后调解工作,对当事人坚持上诉的,在上诉移送前,由专门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再做化解工作,形成解纷闭环。
在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道路上,盐田法院将持续以“府院联动”为牵引,通过搭好线上互联平台,做好解纷指引,实时纠偏纠错,创建四项机制协调发力,凝聚起纠纷源头治理合力;同时以“诉调对接”为支撑,完善案件过滤、调解员培训、调解激励三项配套机制赋能诉前解纷,打造一站式解纷中心,为提升辖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矛盾治理智能化水平贡献盐田法院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