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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法院庭审直播变身网络课堂 以案释法开展禁毒教育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4-20 15:44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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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宣传教育功能,盐田法院主动与盐田区盐港中学合作,结合疫情期间学生接受网课教学的实际情况,为学生们安排一堂以真实毒品犯罪案件庭审为内容的生动网课。4月14日,盐田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一宗贩卖毒品罪案件,盐港中学的425名学生通过庭审直播网站观看了本次庭审直播。

本案的被告人曹某曾有正当职业和合法收入,却因一时贪念贩卖毒品,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贩卖了2小包甲基苯丙胺(冰毒)给另一位贩毒人员,非法获利人民币200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曹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因此,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悔罪态度等因素后,合议庭休庭合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宣判后,审判长郑春华法官进行了释法教育,向被告人曹某阐明其吸毒、贩毒行为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一是毁灭自身,吸毒会对身体造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会摧毁人的精神健康,使吸毒者成为毒品的奴隶;二是祸及家庭,吸毒者往往人格丧失、道德沦丧、耗尽家财,对其家庭的影响轻则经济困难,重则家破人亡、支离破碎;三是危害社会,吸毒者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为了满足贪念越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的威胁。审判长强调,毒品犯罪是社会毒瘤,一直以来,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我国都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以及零容忍的态度,毒品犯罪分子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都逃不过法律严厉的制裁。最后,审判长希望被告人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其行为的错误性、危害性,洗心革面,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靠自己的劳动获取合法收入,做一个对国家、社会、家庭及自身都负责任的、有用的人。

庭审直播结束后,盐港中学的老师和学生们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是一次深刻且生动的禁毒警示教育,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平日里注意积极学习禁毒知识,深刻认清毒品危害,坚决打消侥幸心理,永远对毒品说“不”,做一个能够明辨是非、善于保护自己的明白人,绝不因沾染毒品影响一生的前途。

本次庭审直播变身网络课堂,法官通过网络走进校园宣传禁毒,是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的一次成功创新。2020年,盐田法院将持续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禁毒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毒品预防教育和禁毒宣传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助力提升辖区禁毒成效。

 

(刑事审判庭  周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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