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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盐田法院妥善处理涉企纠纷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3-20 15:21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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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以来,盐田法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处理涉企纠纷,为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零接触”,全面推行在线诉讼服务。一是依托“企业微信”与涉诉企业快速建立联系渠道,实现案件信息的实时互联互动,畅通涉诉企业参与诉讼活动的“绿色通道”。二是运用“深圳移动微法院”为涉诉企业提供线上诉讼服务,根据个案情况有序开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文书送达、证据交换、庭前调解、网络庭审等一系列线上诉讼活动。疫情发生以来,民庭共网络庭审涉企案件56宗,占全院网络庭审案件总数的56%,其中当庭宣判13宗、当庭调解7宗,充分满足涉诉企业的司法需求。三是丰富调查取证的线上手段,使用电话录音固化在案证据,通过电子邮件跟进案件鉴定评估情况,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实现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打破疫情带来的交通隔阻,实现案件调查取证的“隔空”推进。

二、严把关,审慎处理涉企保全事项。一是快速回应诉讼保全申请,并予灵活处理,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诉讼保全申请,根据企业要求,依法及时处理,2月份以来共办理企业申请保全案件19件,保全金额达1.19亿元。对涉及企业的保全措施,在确保实现保全目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方法实施财产保全。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准确提供深圳市外财产线索的保全请求,暂缓应诉材料的送达,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二是严格审查保全措施,防止滥用财产保全,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严禁超标的查封和恶意延期保全,有效遏制恶意滥用诉讼保全行为。对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保全措施,妥善做好申请人解释工作,充分保障企业财产置换的权利,帮助涉诉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三、勤研判,减轻企业诉讼负担。一是及时关注中央关于应对疫情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关于涉疫情民商事案件的相关指导意见,加强对涉疫情民商事案件的监控,设置案件台账,提前分析研判。二是认真核查涉诉企业提出的诉讼费缓、减、免申请,对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费用的,及时为其办理准予缓交手续。

四、促和解,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一是妥善处理延期举证和延期开庭申请,对确因疫情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举证或顺利开展其他诉讼活动的,准予延期申请。二是加强庭前调解力度,尽早化解矛盾,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如在一宗被告为一武汉企业的名誉权纠纷案中,通过庭前组织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诉讼。三是把疫情防控期作为清理旧存案件的黄金期,通过“企业微信”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研讨旧存涉企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法官利用开庭空档期集中精力阅卷、撰写裁判文书,加快清理涉企存案。疫情发生以来,全院共清理涉企存案67宗。

 

(民庭   熊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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