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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

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工伤认定的对策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1-05 09:50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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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工伤保险制度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发现部分工伤认定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工伤认定执法质量。对此,建议:一是树立证据意识,准确认定事实。工伤认定执法人员应全面、及时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严格对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排除非关联性证据和虚假证据。在案件涉诉后严格按照举证期限提交证据材料,避免败诉风险。二是强化程序意识,保障程序公正。规范文书送达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选择适用公告送达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严格遵守工伤认定的法定受理条件,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及时受理,对于超过法定申请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把好工伤认定申请关口。三是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部分涉案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并未为其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应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的力度,督促用人单位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提高工伤保险参保率,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在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和保障职工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方面的功能,减少社会矛盾和行政纠纷。四是开通工伤案件绿色通道,及时固定证据。事后取证难是工伤职工面临的一大困难。建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开通工伤案件绿色通道,以便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工伤后第一时间上报情况,指导用人单位和职工收集和固定伤情、受伤原因及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基础事实的证据,减轻事后取证核实的负担。

 

(案件快速审理中心  李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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