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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308刑更3号
张艺,女,汉族,1987年10月15日出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生效后,张艺以其确诊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段晖,电话:0755-25220476、82621250)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