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根据《深圳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现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13:30—14:30。
(二)复审地点
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7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三)复审材料清单
1. 居民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研究生需增加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学位材料,专科起点本科学历需增加提供大专学历材料;暂未取得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 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其他须携带或出示的材料
考生出示以下材料方可进入资格审核室: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粤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5. 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考生需按规定完成“三天三检”,可出示“粤康码”载明的核酸检测结果,或纸质核酸检测证明,或其它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6.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健康承诺书》(附件)。
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于当日13: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14:30—18:00。
(二)面试地点
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7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请考生于2022年11月27日16:00前向指定邮箱(hyh999@88.com)发送个人防疫信息,要求如下:
(1)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面试+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
(2)附件:上传截图(“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要求更新至当日。
(3)正文:罗列近7天途径的城市,精确到区街道。
2.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到达指定地点,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工作。
3.出示行程卡,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粤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检查:
(1)行程卡不含深圳市外行程的考生需出示“粤康码”绿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行程卡含深圳市外行程的考生需出示前3天“粤康码”绿码、三天三检核酸检测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最后一次有效核酸检测须为深圳市内检测记录。
4. 具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所有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如疫情变化,以我市最新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考生如近7天有新增本土病例报告的省市和重点关注城市旅居史的,请务必提前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了解疫情防控政策,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以免无法参加考试而造成损失,联系电话:0755-25228586。
四、其他事项
1. 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2. 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3. 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附件:健康承诺书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