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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盐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0-21 10:02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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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20211018日在盐田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盐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耿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2016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盐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书写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辉煌历程。这五年,也是盐田法院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盐田法院全体干警坚守初心,团结奋进,忠诚履职,革故鼎新,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

五年来,我们固本强基练内功,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共受理各类案件86205件,办结-83098件,年均收、结案数量均达到前五年的4.3倍,法官人均结案数从209件最高上升至481件,6件案件获评全国法院典型案例。

五年来,我们开拓创新蓄动能,司法改革亮点纷呈。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1荣膺“深圳改革榜单改革质量奖”,建成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2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3、一体化监督管理平台4分别获评全国、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

五年来,我们攻坚破壁解难题,智慧法院先行示范。率先研发上线电子卷宗办案系统,率先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两度获得全国“互联网+政务创新应用”奖,经验成果三次入选中国法院信息化年度“蓝皮书”。

五年来,我们凝心聚力建铁军,队伍建设成果丰硕。涌现出“全国法院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一级警队”“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全市法院政法英模”等一批先进典型。

五年实干,五年进取。经过五年的不懈奋斗,盐田法院实现了法院规模、案件数量和司法影响力的历史性增长,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专业化、创新化、智慧化程度显著提高,逐渐发展壮大为以行政审判为品牌、改革创新为内核、智慧法院为优势的特色基层法院,为辖区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了值得信赖的司法力量。

一、坚持以大局为己任,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268件,判处罪犯1717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高效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12人,实现结案率、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司法建议回复率“三个百分百”。成功办理“8·23专案”5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充分彰显法治威严。严惩暴力性、多发性犯罪案件8011017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3710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犯罪72件(指定管辖案件46件)97人,涉案金额3.7亿元,展示惩治腐败坚定决心。

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18283件,标的额123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062件,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制定《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支持辖区产业健康发展。审结涉港口物流、黄金珠宝、滨海旅游、生物科技等领域案件2971件,保障支柱产业加速崛起。稳妥处理辖区涉城市更新纠纷,促进产业空间有效释放。重视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开展“执行暖企”行动,采取“活封”方式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促成45家企业达成执行和解,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53588件,其中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934件,裁定准予执行35718件,有力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96人次,近半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妥善审结一批涉经济适用房、积分入学、“禁摩限电”、小汽车指标更新等重大公共政策引发的行政纠纷,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47份,36家行政机关2700余人次参与旁听庭审、讲座交流等普法活动,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持续发力攻坚解决执行难。办结执行案件9909件,执行到位11.6亿元。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逐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执行难从“基本解决”迈向“切实解决”。成功执结建富公司工资执行案6、义乌商贸城公司执行案7等重大案件,有效化解群体性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持续强化执行威慑力度,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804人次,限制高消费4135人次,限制出境88人次,罚款、拘留44人,对2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市率先推动银行为不动产网拍竞买人提供按揭服务,网拍成交金额显著攀升,五年成交4.7亿元,溢价率113.6%,充分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

牢固筑立疫情防控司法防线。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政策,第一时间制定、调整审判执行举措,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办理涉疫情案件216件,守好法院“责任田”。广泛应用远程诉讼服务,在线开庭1732件,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全市首创“零接触”远程刑事庭审方式,依法严惩涉疫诈骗犯罪8,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主动支援一线抗疫百余人次,“5·21”疫情期间派员驻守盐田港,彰显法院干警担当。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民生案件10219件,有效维护民生福祉。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家事调查员、调解员机制,促使半数家事案件成功调解。发出人格权禁令维护家暴受害者权益,中央政法委官方微信予以报道。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执行通道,确保案件快立、快执、快付,执行到位民生案款1.3亿元,为劳动者追讨欠薪2千余万元。发出多份司法建议促进校园欺凌预防处置,联合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成立辖区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紧扣“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项任务9全面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出台10项制度推进诉服事项标准化建设,15项服务“一次办好”服务水平综合评分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推广“厅网线巡”10多种立案方式,当场立案成功率达99%以上,近半数案件网上立案,为不便使用网络的群众提供跨域立案1122件。大力推行绿色送达方式,电子送达2.25万次,成功率80%以上。

逐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多家行政机关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动13家调解组织及53名特邀调解员,建立起“法官指导、助理协作、调解员化解”的调解模式,诉前化解纠纷3874件,许丽珠代表被评为全国法院“百名优秀调解员”。立足辖区特点,探索“行业协会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衔接机制,物流领域司法确认率100%率先探索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2调解机制,被确立为全省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百个司法培育案例,调解成功率52.8%2020年新收案件首次实现下降,其中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4.7%

努力涵养社会法治意识。全员参与履行“普法责任制”,网络直播庭审2万场,近五百万人次在线观看;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万份,庭审和裁判文书成为生动的普法教材。通过官微、官博和自创刊物《以案说法》《与法同行》推出扫黑除恶、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等普法专栏,一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在央视平台直播。围绕民法典、校园欺凌、禁毒等社会关注热点,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宣讲82次,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三、坚持以创新为动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形成样本。积极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出台配套制度方案17,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改革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评价。行政审判中心全面投入使用,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13 ,获评全市首批四星级法治教育基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政法治深圳论坛”14在此落户探索集中管辖与巡回审判有机结合,巡回审理132罗湖区棚改案件15,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与全市294行政机关互联互通,实现案件材料指尖传输。顺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线上无缝对接。作为基层法院审理全国首宗涉港行政案件16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严格实行法官员额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出台《院庭长权责清单》《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限的规定》《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等,明确裁量权行使规范。建成“四类案件”17监管平台,监督管理全程留痕。规范案件分配机制,完善统一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流程。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审判团队重组,实行人员分类管理考核,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激发工作效能。

繁简分流改革18体系化推进。首创案件类型全覆盖分流机制,以不到20%的人力办结60%以上的案件,七成以上民事案件速裁审结率先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建立标准化说理文本,发布两百余个类案裁判要旨,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减少13.7天。排期送达、评估鉴定等审判辅助事务全面集约,经验做法入选《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读本》推进繁案精审,院庭长办理半数以上疑难复杂案件。丰富专家陪审、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审委会讨论等繁案化解路径,为法官养成提供有力支援。行政案件“四层格局”19审理方法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智慧法院建设从“试点”走向“示范”。承担全省智慧法院试点重任,顺利通过三年阶段性验收。建成全国第一个网上行政诉讼服务中心“法智云端”20,创新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并形成系统化机制,建设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高度肯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类案智推、智能裁判试点任务,做新时代司法办案信息化尖兵。以电子卷宗系统为核心发力“系统集成”,内外联通22个系统,率先上线运行深圳法院一体化门户,实现办案智慧一体化,建设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四、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有效激发队伍干事创业动力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专题教育,锤炼干警忠诚品格。连续两年针对“党建工作标准化”进行重点部署,着力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第五党支部被评为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8名干警获评深圳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多措并举强能力。通过专题培训、专项评查、挂职锻炼、以老带新等形式,锤炼司法本领,锻造司法能力,获得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全省法院“岗位能手”“百个优秀庭审”等多个奖项,三名法官先后被评为全省、全市审判业务专家。重视法院文化建设,“行政审判云讲堂”开启全国行政审判业务交流新形式,《与法同行》入选“中国法院审判集刊平台”。举办读书分享、知识竞赛、演讲征文等文化活动,不断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全院12个集体、3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慎终如始抓作风。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全面制定、修订管理制度65项,建立起从审判机制到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为抓手,先后完成五个方面19个问题的整改,切实完善工作体系、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推行廉政谈话提醒,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坚持以监督促公正,切实畅通司法公信监督渠道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人大的有关决议,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智慧法院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21、繁简分流等专项工作,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56条,议案处理满意度100%。完善定向挂点、定期走访沟通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9场,组织法官走进代表联络站,认真听取、采纳代表意见建议,与代表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健全监督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意见》,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协调,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主动邀请检察院列席审委会,充分保障检察监督职能。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主动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222件。通过“两微一网”主动通报法院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拓展接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各位代表,盐田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盐田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还需提高,司法供给的效率和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审判权运行和监督管理的机制还不够健全,队伍敢为善为的激情还有待进一步激发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应对,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深圳在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盐田也处在“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并存、全面加速发展的新时期。躬逢伟大时代,肩负伟大使命,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型、创新型、智慧型现代化法院,保障“产业兴盐”,服务“创新驱动”,全力打造“湾区核心枢纽、品质发展标杆”,高质量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保障新阶段战略目标稳步推进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盐田。加强针对城区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空间拓展、民生福祉保障、青少年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完善司法保障举措,实行精准服务。积极保障“产业兴盐”。为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护,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市场行为、激发主体活力,为产业繁荣打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罚力度,促进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特色金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共建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提高执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厉惩处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让诚实守信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人民立场,不断提升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能力

打造公正司法标杆。坚持强基导向,锻造过硬业务能力,强化类案同判责任,守好司法质量生命线。完善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推行全程释法调解,促进服判息诉,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办案提速增效。健全诉调对接、案件分流和简案快办机制,用足用好简易、速裁、小额等各类独任制案件审理程序,加快移送上诉案件,提升审判辅助事务集约效能,坚决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诉源治理+繁简分流+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找准行政纠纷化解切入点,积极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加速破解司法供需矛盾,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提升司法服务应对能力。以审判态势研判经济运行风险和社会发展动态,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积极防范化解市域各类矛盾风险,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守法,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抢抓先行机遇,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争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示范。立足先行示范,攻坚综合改革试点授权清单任务,擦亮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盐田品牌。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品质提升,助力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刑事、民事诉讼制度配套机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事案件独任制与合议制适用机制22,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为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基层实践支持。坚决完成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23任务。积极落实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24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积极承担改革任务,健全衔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上的职能作用。领跑智慧法院建设。立足无纸化办案先发优势,积极承担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各环节试点任务,把科技创新充分融入审判执行业务全流程,在效能提升上提供更多盐田经验。深入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积极参与政法办案部门协同。

四、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鲜明本色,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法院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质量+示范”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打造高素质审判人才队伍。切实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审判人才养成机制,加强青年审判人才培养,优化人才梯队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与代表携手共同促进特区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时代的重托光荣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厚重。征途漫漫,惟有奋斗,盐田法院将用担当践行初心,用奉献诠释忠诚,紧紧依靠区委坚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勇担使命、接续奋斗,为盐田再创辉煌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盐田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11016日印发

(印350份)

附件一

 

 

 

 








 

附件二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自2015630日起,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盐田法院管辖;201611日起,原由全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全部由盐田法院办理。

2.深圳行政审判中心:2018926日,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在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揭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盐田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在此办公。该中心系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价为“深圳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又一创举,是体现深圳行政审判特色、展示深圳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

3.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顺应全流程网上办案要求,将材料收转、排期、送达、保全、鉴定、庭审记录、归档、上诉等八项非核心审判辅助事务从审判业务部门剥离,统一集约至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效释放审判辅助力量在提升审判质效方面的新动能。该项改革案例于202011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并于20215月入选《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读本》。

4.一体化监督管理平台:在全流程网上办案的基础上,研发智慧审判管理“一体化”门户,实现案件全程可视化、智能化监督管理。2020123日,该项改革入选广东高院发布的首批7个“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专题改革案例。

5.8·23专案”:邓某某等10人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邓某某等10名香港人企图偷渡中国台湾,2020823日被深圳海警查获,同年930日被检察机关批捕。盐田法院经审理,于同年1230日宣判,判处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后,10名被告人认罪服判,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该案充分彰显了内地法律的规范、严肃,体现了内地司法的公正、专业

6.建富公司工资执行案:139名员工与建富服饰(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开联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222宗,执行部门多次评估拍卖两被执行人财产、分配拍卖款项,为139名员工追讨回工资和经济补偿金、逾期利息等592万余元,为人力资源部门追讨回垫付的工资款426016.96元,并清偿被执行人在另案中拖欠的房东租金30余万元。

7.义乌商贸城公司执行案:197名租户与深圳义乌华贸国际电子商务商贸城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长源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总涉案标的4000余万元。盐田法院成立专项工作组,采取查封、拍卖房产车辆、拘留法定代表人等措施,顺利执结197件执行案件。

8.涉疫诈骗案:盐田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审结三宗涉疫诈骗案件,三名被告人虚构出售口罩、额温枪等信息,骗取11名被害人150余万元,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五项任务:针对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就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项工作任务79项指标建立诉讼服务质效指标体系。其中“分调裁审”,即“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工作机制,通过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分流与衔接机制、调解与速裁分流对接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快审快执机制等,推动建设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10.“厅网线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是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的重要举措,即通过大厅、网络、电话、巡回四种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11.跨域立案:通过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的协调配合,当事人可不受地域、审级的限制,在就近的任何一家法院办理立案事务。

12.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申请人(通常系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决定,人民法院对该执行申请及行政决定合法性予以审查后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

13.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 20201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支持保障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出了全方位的支持保障措施,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改革试点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第五部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第25项“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中指出要支持深圳加强行政审判中心建设。

14.“行政法治深圳论坛”:2017年首届“行政法治盐田论坛”更名而来,是深圳两级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高院指导下,联合深圳市法学会和深圳大学打造的行政法领域理论实务高端研讨交流平台,对于激发法治活力、推动法治建设、实现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至今已成功举办4期。

15.罗湖区棚改案件:基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于20161221日共同作出《关于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罗湖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依法拆除的通告》,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于2017220日共同发布《关于<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的通告》,对“二线插花地”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改造引发的行政诉讼系列案件。

16.由基层法院管辖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复,自202181日起,原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市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02191日,盐田法院受理首宗涉港行政案件。

17.“四类案件”:20159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院长、副院长、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1)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2)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3)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

18.繁简分流改革:20169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在全国法院进行繁简分流改革,旨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程序简化、文书瘦身,效率提升、公正提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9.“四层格局”:在行政诉讼案件范围内实行“简单案件快速审、普通案件标准审、复杂案件精细审、专业案件专家审”的四层审理机制。20196月,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此项工作机制被全省推广。

20.“法智云端”:由盐田法院与有关技术公司合作自主研发,全国首个专门为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的网上平台,于2017712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法院与行政机关案件数据跨部门传输,使行政案件办理效率显著提升。

21.“基本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实现“四个”基本目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等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22.民事案件独任制与合议制适用机制: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01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提出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探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部分民事案件,探索中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部分简单民事上诉案件,建立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适用机制。

23.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最高人民法院202189日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法院将作为试点开展审判流程标准化工作,旨在构建标准化、精细化的中国特色审判流程标准化规范体系。深圳中院及盐田法院将共同承担其中“行政审判专业”和“国家赔偿审判专业”的审判流程标准化规范试点任务。

24.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9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为期2年的试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及包括广东在内的12个省、直辖市作为改革试点。该项改革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制度,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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