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工作动态
27
2019-01

盐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1-27 17:38来源 : 盐田区人民法院
【字体:
2020-01-27

——2019125日在盐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盐田区人民法院院长  杨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田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审判执行工作向高质量迈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205件,办结12767件,同比分别上升3.5%4.6%,法官人均结案376件。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7%,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深圳市城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广东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建成并启用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最高人民法院评价为“深圳法院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又一创举,是体现深圳行政审判特色、展示深圳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在全国具有示范效应”。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荣膺“2018深圳改革榜单改革质量奖”,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批示肯定,与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共同入选“盐田建区20周年20件改革大事”。

——获得全国法院2018年度“‘互联网+政务创新’应用”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在全国率先试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成果再度入选中国法院信息化年度“蓝皮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莅临我院调研并指示:“基层法院立足实际,做出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应予推广”。

——涌现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封文智、全市“政法群英榜”及全省法院个人二等功获得者罗鸣等一批先进典型,我院司法警察大队是全市法院唯一获得“广东省一级警队”称号的部门。

——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我院第二党支部作为全区党建工作标准化示范点的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全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法治营商环境稳步优化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238件,同比下降2.9%判处罪犯261人,其中认罪认罚从轻处理161人。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犯罪等案件118157人,共计挽回经济损失948万余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审理并宣判一宗涉黑专案(市公安局认定代号为H2011024),加大宣传力度,彰显扫黑除恶决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616人,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落实涉邪教案件集中管辖任务,顺利办结涉邪教案件56人。实现刑事普通程序案件辩护100%全覆盖,建成驻监所远程视频审判系统,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努力营造平等和谐的经济社会氛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198件,同比上升20.6%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民事案件1301件,妥善保障民生权益。公开选聘家事调解员,促进82件家事纠纷实质化解。办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246件,办结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及解散等商事案件63件,保障诚信履约及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对多种类型案件的共性及疑难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制定出台《关于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促进行业行为规范。审结33件涉知识产权案件,服务辖区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聚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案件7900件,办结7398件(其中涉及盐田区行政诉讼23件,行政非诉执行审查33件),同比分别下降4.7%和上升0.3%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支持率达96.4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92人次,善处理了帝景园小区业主诉市住建局、以矽肺病为代表的职业病工伤认定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60件(其中涉驻盐机关败诉1件),对行政行为的实际纠正率达31.2%。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7份,举办各类执法、普法讲座17场,1200余人参与。

奋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共受理执行案件1869件,同比上升9.6%。执行到位金额1.9亿元,同比上升11%。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用足执行措施,司法拘留11人,公开曝光五批次共160名失信被执行人,将2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9204.6万元,网拍次数、标的数、成交金额及溢价率同比均增长近100%,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将涉深圳市骏辉物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66件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有效化解执行积案。

二、发扬钉钉子精神,促进改革整体效能持续提升

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更加完善。制定、修改26项审判执行配套制度,权责明晰、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人员分类考核办法,落实与工作绩效挂钩的绩效奖励,激发审判人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实行案件动态平衡管理,完善第三方案件评查机制,做到依法放权和有序监督相统一。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经验更加成熟。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分类审理等14项审理机制,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普通案件标准审、复杂案件精细审、专业案件专家审的“四层格局”。细化《盐田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规则》,罗湖区棚改系列案开展巡回审判的效果得到市委表扬。行政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2.3%,超过30%的行政案件在一审阶段得到实质化解。承办“行政法治深圳论坛(2018)”, 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审委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全国各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及知名行政法学家参加,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深圳行政审判中心的建成,向下一步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迈出了新步伐。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更加高效。培养“一专多能”的速裁法官,机动调节团队配置,实现各类速裁案件均衡分流。细化案件繁简甄别标准,全面推行要素式庭审及文书改革。速裁庭累计受理各类案件8063件,办结7595件,同比分别上升7.3%3.5%;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足57天,民商事案件速裁率达86%以上。开展“审判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精品工程”,20篇裁判文书获评优秀法律文书,草埔二线“插花地”强制搬迁案入选深圳法院2018年度十大社会关注案件。

纠纷多元化解路径更加有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形成以行业代表、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为核心的多元调解合力,全年调解案件1765件。分别与市法制办、市律协及区总工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行政争议调处室”、“行政纠纷化解工作室”及“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引入社会力量前端化解矛盾,全年诉前调解案件215件,进一步拓宽了纠纷前端化解途径。

三、坚持破难题思维,探索智慧法院审判方式革新

“盐田方案”全国推广。出台了以《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程》为核心的“18”制度规定,建立纸质卷宗材料集中保管等四项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试行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建成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为核心,以网上行政诉讼服务中心、智能辅助办案、司法专邮电子化和微信送达为配套的“1+4”信息化项目网络,智慧法院建设框架基本搭建完善智慧法院建设配套,创设“数字中心”、“文书驿站”及“法院丰巢系统”,突破了诉讼材料的数字化存储及应用的瓶颈问题,全国41家法院来我院学习借鉴。

办案质效持续跃升。实现网上立案、远程开庭及合议、卷宗跨部门调阅,网上执行指挥部署、财产查控,办案行为更加规范。根据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节点监管范围,院庭长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对审判流程、审判态势的监督管理行为全程留痕。试行无纸化办案后,月结案件数量同比增加一倍,个案结案周期从103天缩短至75天,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上升27个百分点,各项事务性工作节约工时20000小时以上。

四、积极回应多方关切,主动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督察督办。拓展代表联络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见证执行、旁听庭审等30余场专项联络活动,召开工商界代表座谈会,听取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畅通检察监督渠道,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机制,与司法局共同选任209名人民陪审员,司法民主进一步增强。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发布司法信息,畅通民意渠道。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庭审信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2790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依法不公开的裁判情形除外)。接力市法院“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活动,全年庭审直播1180场,当庭宣判1092件。向辖区1300余名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

五、培育新时代司法力量,夯实司法工作坚实基础

不断夯实理想信念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的重中之重探索创新政治理论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地见学活动,引导法院全体同志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造党建工作示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加强执纪监督,改进司法作风。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干警廉政承诺活动。以纪律作风专项督察为抓手,组织“纯洁法院队伍、建功扫黑除恶”、“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专题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司法廉洁意识。

切实加强人员履职保障。强化全员综合技能培训,定期举办“法官大讲堂”、“行政审判文化沙龙”、“悦读·悦享”等文化活动,我院刊物《与法同行》入选“中国法院审判集刊平台”。制定《关于加强干警人文关怀的若干意见》,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这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案件的裁判水平不高,说理不够充分;二是无纸化办案模式下,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新对策;三是信息化手段融合支撑不够,诉讼服务内容尚不完善;四是放权后配套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优化城区法治环境,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型、创新型、智慧型现代化法院,为我区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全力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在深圳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新征程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协调公、检、法共同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标准化办案。试行刑事案件无纸化办案,提升刑事审判智慧化水平。完善与区监委、盐田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的协作衔接机制,保障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平等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业环境安全。妥善审理合同类纠纷案件,促进交易环境可靠。公正审理金融类纠纷案件,促进融资环境良好。

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助力建设社会诚信环境。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推进跨部门协作,提升查人找物能力。坚决打击抗拒执行、妨碍执行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参与信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足用好“限消”措施,坚持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推进执行无纸化办案,充分发挥执行指挥平台统筹决策、节点控制、远程指挥的功能,提升执行质效。

二、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精准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新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更高层次、更高站位上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地生根。完善切合基层法院实际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审判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案件的规范化、模板化审理机制,引入类案、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保障裁判标准统一。健全配套监督、评估、反馈机制,细化权责清单规定,完善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机制。

拓展缓解司法供需矛盾新途径。传承创新“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加强调解员类型化、专业化建设,推进案件“分调裁”机制改革,提高案件调解率。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转变工作模式,优化工作流程,推行审判辅助事务、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模式,通过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解放司法生产力。

打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新名片。以深圳行政审判中心启用为契机,全面优化集中管辖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盐田经验”。细化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发挥典型案例、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裁判指引的规范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办好“行政法治深圳论坛”,打造行政审判法治理论前沿探索和实践创新高地。

三、探索审判流程科学再造方案,深入推动审判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模式的优化和转型

优化办案标准化流程。满足无纸化办案模式的流程需要,对审判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及优化,把现代科技从强调工具性的浅层运用推向深层次的规则治理和制度构建。

提升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判监督管理模式转型,实现案件办理及过问干预全程留痕。细化流程节点与期限监管,由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管理,由预警管理转变为预测管理,通过可视化、智能化审判管理,全流程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服务智能化建设。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构建集内部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沟通宣传等应用为一体的融合系统,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的无缝对接。

四、与时俱进更新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人员整体素能水平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起基层法院党建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业务过硬的法院队伍。

坚持创新人才养成机制。结合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制度,推进司法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法官的选任和辅助人员的招录,严把政治关、专业关、廉洁关。建立及时遴选和员额递补机制,做好审判人才的储备工作。

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加强人文关怀和履职保障,切实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院关心爱护干警工作的长效机制,保持队伍稳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配套解决司法人员住房、子女教育等现实问题,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各位代表,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征程上勇当尖兵!

 

 

 

 

盐田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9125日印发

(印700份)

附件一

《盐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数据图表



 

 

附件二

 

《盐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发回重审、全部改判或者部分改判这两类案件占全部上诉案件的比率。

2.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5630日起,我院作为改革试点法院承担起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任务,201611日起全面受理原由全市各基层法院管辖的各类行政案件。

3.全流程无纸化办案:2018518日,我院率先在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范围内试行办案全程无纸化。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业务均实行网上办理,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党中央部署,从2018123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5.邪教犯罪案件集中管辖:根据省高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试行)>的通知》要求,市中院经商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就确定我市集中管辖邪教犯罪案件基层法院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由我院及南山区人民法院作为集中管辖邪教犯罪案件的基层法院。

    6.行政非诉执行审查:申请人(通常系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决定,人民法院对该执行申请及行政决定合法性予以审查后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案件。

7.溢价率:拍卖成交价与出让底价差额占出让底价的百分比。

8.第三方案件评查机制:为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客观公正,邀请退休的资深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官、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法学专家、学者等组成评查小组,对我院每季度的改判及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

9.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盐田法院于20173月制定了《盐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深化繁简分流改革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了全市唯一一个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全部案件范围内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的部门。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确定不同的诉讼程序,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坚持当简则简,当繁则繁。

10.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我院根据最高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与相关公司合作研发,旨在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以及支持全流程网上办案的系统。该系统于20171012日在我院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一次扫描、智能归档,解决了以往结案后还需二次扫描等问题,极大地提升了电子归档的智能性和应用性。

11.数字中心:传统材料扫描服务的“升级版”,采用条形码技术在立案之初由专业人员对纸质诉讼材料统一进行“身份标识”的数字化处理,确保电子材料及时、准确、完整,材料信息可全程利用。

12.文书驿站:在无纸化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保管的“中转站”,通过智能集中的管理方式实现纸质卷宗材料的分类储存、定位查找以及按需借阅。“文书驿站”设立后,我院纸质卷宗原则上不流转给法官和法官助理,直至案件办结后直接归档,保障了无纸化办案的有效运行。

13.法院丰巢系统:为进一步拓展诉讼服务路径,减少当事人必须当面向办案人员递交诉讼材料的不便,我院与丰巢公司联合研发了法院丰巢系统,对用于快递寄收件的功能进行改良,实现了诉讼材料的自助提交。

14.万场直播当庭宣判: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深圳市加速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市中院于2018年在全市法院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专项活动。

15.盐田方案:我院自20174月担任广东省“智慧法院”试点任务起,所形成的包括规章制度、流程设计、办案平台、硬件配套在内的体系化做法,在“智慧法院”的体系构建上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

16.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习近平指示强调“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枫桥经验”是全国平安建设和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17.“分调裁”机制改革:“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重要举措。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