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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慧娟
近年来,司法公开已是人民法院全力推进的一项工作,主动将案件审理公开于大众视野,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成为司法机关实现司法公开的主要手段。当然,这些都不可避免地使司法受到舆论的影响。有人质疑,网络舆论绑架了司法,影响了司法公正。要实现司法公正,就要尽量避免网络舆论对司法产生影响。可是,如果司法公正不尽如人意,我们真正该畏惧的是网络舆论吗?不,是與论绑架。司法一旦被绑架,就会沦为傀儡。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权力、腐败等等,而网络舆论只是众多影响因素中的一种。我们最该警惕的不是网络舆论,而是它们对司法的影响程度。
网络舆论反映的是民意民声,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案件、审判实践看法的真实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就停滞司法公开的脚步,失去了倾听民意民声的机会,岂不是因噎废食?若能正视网络舆论与司法的关系,实现网络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那么网络舆论恰恰是监督司法运行、助力司法公正的良方。网络舆论可以促使案件审理更加透明,对于司法腐败、权力干预也起到了一些防范作用。
网络舆论还可以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多元视角。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网络上,不同背景、不同立场的人在网络上各自表达自己的意愿,交叠、碰撞的声音,针锋相对的观点可以为法官提供不同的思维视角,使其对案件有更全面的思考。与司法相比,网络舆论更关注客观真实,司法更关注法律逻辑;舆论重在有感而发,司法重在理性分析。网络舆论也促使法官在运用法理审理案件的同时,考虑情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法不强人所难。也要相信社会公众有对善最基本的定义。
当然,如果网络舆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会被情绪性和非理性引入坏的方向。所以,在鼓励司法公开,鼓励司法接受网络舆论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网络舆论的监管。对于虚假、不实的网络舆论要及时发表声明,给群众以客观的引导。
罗翔教授曾言:“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网络舆论是民声,面对网络舆论,我们真正要做到的是加强监管,引导舆论找到自己的界限。警惕舆论绑架司法,引导舆论监督司法,从而实现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我们要相信司法的力量,必能实现公平正义。
(作者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