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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利器,是社会价值的核心,也是每一个普通民众权利和力量的源泉。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失守,社会难免陷入“以暴制暴”的困境。这也就是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的“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弄脏了水源。”
法治的发展完善离不开一代代法律人的推动,然而,并不是所有法律行业的从业者都可以被称之为法律人。法律人是一个称号,更是一种责任,一具标杆,它要求除了具备专业素养之外,还要有独立思考之能力,合理怀疑之态度,维护公正之使命,坚守法律之信仰,逻辑优于言辞,形式优于实质,谨慎超于自信,严谨优于标新,非心非念,物我两忘,凡我在处便是法。
法治化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风潮汹涌,自当扬帆远航,任重道远,更需协力同心。在法治化进程中,法律人是立法、司法、执法的参与者,更是法之精神薪火相传的传承者,人类社会有多复杂,法律人就应该有多优秀。作为法律人,需要坚持的是,对谈、论辩时的对事不对人,摒既有之成见,采从容之态度,先学会倾听、理解与思考,再谈反思、辩驳与说服。惟其应铭记,论辩交锋之最终目的不是求结果之必胜,而是求析理透法,将心比心,心悦诚服之后,方有构建共识基础上共生共赢之可能。
与法同行,与法同心。法律人心中的确信,是看得见黑暗,所以更珍惜光明。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学得定纷止争、济世安邦的逸群之才,也要有破解社会之结的俗世智慧。在对任何极化情绪与原始正义感保持警惕的同时,又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所坚守与追求的价值与理想,数年如一日,代代无穷地守护那些不断更迭却始终保持生命力的东西。诚然,这世上没有永恒的真理,但一代人总有一代人认为是正确的事情。
法,平之如水,触不直者去之;法律人,利之如刃,刃刃相搏,破东击西。一刚一柔,并施相济,终能致社会法治,天下太平。
(作者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行政一庭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