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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谭某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13 17:30来源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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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案情简介】

  2007年起,被告人谭某伙同被告人杨某等二十余人长期在临澧县新安镇及周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有组织地长期实施开设赌场、插手经济纠纷、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了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争夺势力范围,该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通过滋事、斗殴、打砸等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侵害百姓,形成恶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

  2023年1月3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对谭某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六千元。被告人杨某、向某、周某等 21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个月不等刑期。

  【案件评析】

  本案中,谭某等人通过黑恶势力手段为非作歹,称霸一方,获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对临澧县新安镇及周边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要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扫黑除恶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发现涉黑涉恶行为要及时举报。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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